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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_jason 發表於 2008-11-12 10:19

強制驗身反吸毒 或侵人權

強制驗身反吸毒 或侵人權專組70建議針對青少年 團體憂縱警濫權
  

政府出招打擊青少年吸毒,由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擔任主席的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昨發表報告,提出逾70項建議,包括考慮立法賦權執法者對疑似吸毒青年強制驗身、屢次北上吸毒青年返港後,可能會被檢控。法律界人士、社工、人權組織反對立法推行強制毒品測試,認為會侵犯人權,擔心會進一步縱容警察濫權。 記者:雷子樂

黃仁龍表示,會在明年初就強制毒品測試立法推出諮詢文件,最終做法會在保護未成年人士與保障人權、私隱之間作出平衡。報告書勾畫出強制驗身的框架,執法人員必須要對某人有合理懷疑才可施行,政府考慮只針對21歲以下或18歲以下青少年,驗身方法包括驗尿、驗血、抽取唾液等。

「會令佢哋更加隱蔽」
政府構想中的方案,會規定進行強制驗身時,必須要有家長或獨立人士在場,並就罰則引入三級制,初次被驗出吸毒,會警告及輔導了事;再犯會被要求接受戒毒治療;第三次「斷正」才會被檢控。政府消息指,考慮到公眾對人權、私隱的疑慮,認為推出「三層構架」及只針對青少年而不是所有年齡人士,已能做到保障人權。消息人士稱,警方過往掃蕩時,吸毒青年往往將毒品吞食或拋在地上,即使現時吸食毒品是犯法,但也難以檢控,認為引入強制驗身,可起阻嚇作用。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強烈反對強制驗身,認為會推翻過去數十年來行之有效的治療機制,「好似美沙酮中心,係想令吸毒嘅人出嚟治療,而家你話要驗同告吸毒嘅人,會令佢哋更加隱蔽。」香港人權監察主席羅沃啟指有關做法侵犯青年權益,如個人身體狀況等私隱。他擔心警察獲授權後會針對街上的「金毛飛」,令邊青處於更危險的境地。信義會北區青少年外展社會工作隊隊長盧寶星曾跟青少年討論有關建議,「冇吸毒過班,好驚喺街邊飲啤酒煲煙會俾警察捉去驗,有啪丸嘅,話會匿喺屋企開餐。」

恐有學生無辜被捉化驗
報告書還建議制訂一套適合本地學校的毒品測試計劃,供學校自願使用,及在九龍城和觀塘裁判署推行先導計劃,加強司法人員和感化人員對吸毒青年的跟進工作。07年有呈報21歲以下吸毒者有2919人,較04年增加34%;今年上半年的數字也較去年同期升22.4%。教育評議會副主席何漢權認同校方可要求疑似吸毒學生進行檢驗,但指校方必須遵從保密原則,以免損害學生的人權及造成標籤效用。中學生聯盟主席文曉彤不贊成學校驗毒,她指有時學生的打扮會令人誤以為有濫藥習慣,「可能佢哋鍾意咁打扮,但如果俾人捉去化驗,就會令人覺得真係有濫藥,會被歧視,個學生好無辜。」

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組報告部份建議
•考慮立法強制進行毒品驗身測試,明年初諮詢公眾•引入域外法律效力,可對在內地吸毒者驗身、檢控•為本地學校制訂自願性毒品測試計劃•加強培訓教師,識別吸毒學生•在九龍城、觀塘裁判法院推行「毒品法庭先導計劃」,加強感化主任、司法人員推行更生服務•警方加強網上巡邏,及增加27名學校聯絡主任•重開瑪麗醫院及基督教聯合醫院的物質誤用診所

考慮中的「強制毒品測試」執行細節
•立法方向:傾向只針對18歲或21歲以下人士,由執法人員對被合理懷疑的吸毒者作強制測試•三級跟進機制:首次被驗出吸毒,會警告及輔導了事;再犯要接受戒毒治療;第三次被驗出吸毒,才會被檢控•驗身方法:驗身時要有家長或獨立人士在場,考慮中的測試方法包括驗尿、驗血或抽取唾液樣本等資料來源:《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報告書》

話你知:140元可查子女出入境
許多吸毒青年其實都怕被父母知道,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特別對家長作出「溫馨提示」,提醒父母應考慮好好保管子女的回港證或回鄉證,令孩子不能在不告知爸媽的情況下出境。他又「教路」稱,家長只需付出140元費用,就可向入境處查詢18歲以下子女的出入境紀錄,只需10個工作天,子女的行蹤就無所遁形。

北上濫藥可在港被檢控
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報告書指出,去年呈報吸毒的青少年中,約17%曾在內地,主要是到深圳吸毒。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當局會考慮是否就吸毒罪行引入「域外法律效力」。消息人士稱,日後北上濫藥青年若連續三次在關口被港方執法人員拘捕,有可能會被檢控。法律界人士及社工對有關建議有保留。

擬引入域外法權
黃仁龍昨在記者會表示,考慮是否對吸毒罪行引入域外法律效力,取決於措施對打擊青年跨境吸毒的影響有多大,他承認在普通法中這是罕有的做法。他強調有關措施的重點並非要起訴年輕人。消息人士稱,引入域外法權後,執法人員在邊境口岸發現有「藥力未散」的吸毒者時,可要求強制驗身,根據建議中的「三級構架」,若同一人第三度被驗出曾北上吸毒,可能被檢控。信義會北區青少年外展社會工作隊隊長盧寶星稱,他近月曾在凌晨時分與邊界警區警員到關口尋找「藥力未散」的青少年,數目寥寥可數。政府落馬洲管制站的數據也顯示,去年有7,212人在凌晨零時至清晨六時過境,21歲以下只得541人,佔總數7.5%。盧質疑引入域外法權的成效:「北上啪丸過班,大多數係30至40歲左右嘅人,你想喺口岸搵年輕人去驗,唔會有好大收穫。」事實上,報告書引述深圳當局的資料也顯示,去年有166名港人吸毒被捕,僅得16人未滿21歲,佔總數不足一成。盧寶星續稱,若警察、海關有權在關口驗身,年輕人也有對策,「佢哋都識得等藥力散咗先過關」。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指,域外法權現只適用於貪污、嚴重行騙等重罪,他不支持延伸至吸毒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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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黃仁龍(右)擔任主席的青少年毒品問題專責小組,就打擊青少年吸毒提出多項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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