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虛假文書 判社服令 漁會主席或授勳名單除名
使用虛假文書 判社服令漁會主席或授勳名單除名剛於本年度獲頒授榮譽獎章的荃灣葵青漁民會主席黃火,以假單據申領去年龍舟比賽購買30件救生衣的活動開支。黃早前承認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裁判官黃崇厚指騙公帑屬嚴重罪行,考慮被告並非存心為私利,有關物品用於公益事務,申請的款項最後沒有批出,政府沒有損失,而被告認罪及過去30年來無犯事,遂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申請開支津貼
被告黃火(59歲),昨由數名親友陪同到荃灣裁判法院,法庭未宣判前,坐在公眾席上的他憂心忡忡,其後獲輕判後,他面帶笑容離庭說:「一時誤會,知做錯咗,冇乜事,多謝關心。」禮賓處發言人表示,處方會研究黃火的個案,考慮所有有關資料後,才決定是否把他從授勳名單中除名。案情指,被告為葵青漁民會主席,該會獲荃灣區議會邀請參加去年7月的龍舟競賽,慶祝回歸十周年。事後被告申請開支津貼近3.6萬元,其中6,000元用來購買30件救生衣,區議會覆查發現為假單。被告在警誡下稱,他在不同店舖買救生衣,沒有取單,後來為了要申領活動開支,遂向一店舖要求另發單據。案件編號:TWCC27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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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民會主席黃火以假單申領活動開支,昨被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陳浩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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