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轟縱容發展商 私樓公共用地將減批
被轟縱容發展商 當局檢討政策私樓公共用地將減批發展商過去一年遭連番踢爆吞佔公共空間,惹來輿論狠批政府執法不力,縱容發展商公地私佔。為免長期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正檢討私人項目內提供公共空間的政策。據了解,其中一個構思是日後批出私人項目時,減少公眾休憩空間的數目或面積。專業團體認為,政府須審慎批出私樓公共空間,以免出現「三輸」局面。 記者:黃偉駿
現時位於私人項目內的公共空間定義,包括「公眾休憩用地」與行人天橋、巴士站、行人通道等「公眾設施」。當中最受爭議是,須對外開放的公眾休憩用地。根據發展局公佈的1992年或以後落成的私人項目名單,全港有逾204萬平方呎公眾休憩用地,分佈於30多個私人住宅或商業項目內。這些所謂公眾休憩用地設計迂迴,以最大一幅位於長實豪宅西貢柏濤灣為例,面積逾17.4萬平方呎,比兩個標準足球場更大,但地點偏僻,市民從市區要花最少一小時才抵達。鑑於公眾不滿政府縱容發展商吞佔公共空間,小業主又憤慨花血汗錢購入的物業要跟外人分享,據了解,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正檢討私人項目提供公共空間的政策時,認同保留私人項目興建行人通道及天橋等公眾設施的實際需要,但對公眾休憩用地則認為「可免則免」,日後批出私人項目時,或會縮減這類私樓公眾休憩用地的數目或面積,以免引起爭議。
業界促勿僵化批地
測量師學會產業測量組主席潘永祥博士也認同,政府不應該為了「交數」,而僵化地批出這些私樓公眾休憩用地。「政府批之前,要諗清楚究竟公眾用唔用到?如果用唔到,係咪仲有需要呢?否則對政府、小業主同公眾都有損失。」他指,批出後要定下明確管理權,「好似銅鑼灣時代廣場咁,而家變咗三不管!」建築師學會本地事務部主席黃錦星認為,毋須減少私樓公眾休憩用地,因為爭議是源於發展商的欠佳設計,「將休憩用地起到七樓咁高,市民邊會用到?」該會已收集美國、日本管理及設計公共空間的案例交予發展局參考。發展局回應稱正檢討有關方案,重申在私人項目提供公共設施的做法有可取之處。
發展商今年被踢爆侵佔公共空間事件
26/08•中環長江集團中心被揭設閘霸佔公眾車道9年•同日,發展局公佈92年後落成私人項目內的公共空間名單17/06•政府入稟就時代廣場出租公共空間牟利索償28/03•發展局公佈97年後落成的200多個私人項目內的公共空間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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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中心霸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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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廣場濫收租
25/02•九倉的銅鑼灣時代廣場被揭將公眾休憩用地出租,每日收取數以10萬元計租金•同日,恆基超級豪宅京士柏山被揭將百米長公家路當成私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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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灣豪庭佔平台
28/01•恆基大角嘴港灣豪庭,被揭將10萬平方呎公眾平台,當作屋苑設施長達5年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港灣豪庭平台可不開放
不少私樓公眾休憩用地的小業主,都希望家園毋須對外開放。據了解,發展局正構思以「短期豁免書(short term waiver )」方式,容許個別私樓的小業主,不用再開放這些公眾休憩用地,並免除修改地契的複雜法律問題。針對類似港灣豪庭小業主買樓後才驚悉屋苑平台須對外開放的情況,發展局內部近日構思將現時處理舊工廠大廈轉型的短期豁免書做法,用於港灣豪庭等個案上,即發出為期數年的短期豁免書,容許小業主毋須開放公眾休憩用地,期滿再續。
折衷方案測試反應
據悉,發展局認為公眾休憩用地的業權,其實已在小業主手上,只是地契列明要對外開放,所以問題不在於能否回購;若修改地契條文,又可能引起更大爭議及複雜法律問題,包括要特首與行政會議批准。所以,局方才考慮這折衷方法,而大角嘴港灣豪庭將會是首個試點,測試公眾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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