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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ung_jason 發表於 2008-10-27 09:06

香港經濟水深火熱23條立法時機未成熟

(明報)10月27日星期一05:05
【明報專訊】澳門  有關《基本法  》23條的立法工作已經展開,香港會否跟隨,最近成為政界討論熱點。23條立法問題在香港曾經引起軒然大波,我們的立場是,作為中國一部分,香港有責任為23條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但具體立法內容必定引起極大爭議,在金融海嘯殺到、經濟前景極不明朗的今天,絕對不是展開立法的適當時候。

澳門啟動立法

給香港作示範?

23條立法,5年前在香港引起極大爭議,更觸發50萬人大遊行,立法最終被擱置。澳門近日啟動23條立法的程序,澳門特區政府  提出諮詢文件,爭取明年底特首何厚鏵  離任前完成立法。有香港法律學者形容,澳門的《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條文規管範圍比香港5年前提出的草案窄,但存在「灰色地帶」,例如沒清楚界定國家機密定義,有新聞工作者擔心容易中地雷;條文也沒清晰界定什麼是外國政治組織,令經常與外國工會聯繫的澳門工會感憂慮。

事態在香港引起關注,澳門啟動立法工作,是否顯示香港即將跟隨?雖然香港政府重申現階段沒計劃就23條開展立法工作,當務之急是解決經濟和民生問題,中聯辦  亦表示「完全認同」港府的聲明,但社會仍未完全釋疑。有分析認為,澳門的「反對派」勢力遠不及香港,立法根本沒有迫切性,故澳門比香港早一步立法,必有特別原因。

有政界人士擔心,澳門現時立法的最大原因,相信是北京  要為香港作「示範」,清楚向港人表明,立法是香港必須完成的責任,更重要的是,澳門最快會在明年完成立法,這就可向港人顯示立法後一切如常,居民的基本權利沒有被削弱,故香港特首曾蔭權  亦應在2012年任滿前為香港立法,亦可在香港2017年普選  特首前讓中央政府「安心」。故香港政界有人擔心,特區政府最快會在2010年重提23條立法,並趕在2011年完成,以便翌年特首選舉  時,這項棘手議題不再是競選議題。

這些疑慮是值得重視的,因為當年23條的強行立法曾為香港社會帶來傷害,破壞了港人與中央之間的信任。我們認為,未來幾年經濟形勢暗淡人心虛怯,並非香港為《基本法》23條立法的適當時機。

首先,金融海嘯已殺到香港,經濟前景極不明朗,經濟動盪會維持多少年,影響有多深,現時難以預測。根據香港對上一次經濟困境的情况預測,香港極可能即將面臨巨大財赤,貨物及服務業出口額大跌,經濟失去動力,失業率上升,社會各階層均大受影響。香港當年就是在類似的經濟情况下,強行為23條立法,結果引發50萬人大遊行,前車可鑑,若在經濟不明朗時為23條立法,定必引起極大社會反彈。

23條立法無論在任何時候提出,都會引起爭議,但在經濟差的時候提出,會火上加油,故應避免這樣做,以減低震盪。還有,香港回歸11年來,不見得香港對國家安全帶來什麼衝擊,故立法根本不急於一時。

立法無迫切性

普選特首後才處理

此外,澳門即將立法,有香港法律學者認為,澳門的法案與香港過去的建議比較,部分較寬鬆,部分較嚴苛,而且兩地法制不同,難以直接比較,因此必須觀察其法案細節及日後執行的情况,才能作出判斷。按照目前的情况,澳門明年底將完成立法,中央政府應藉着澳門的立法,向香港作出一個良好的示範,而香港各界亦可藉此驗證,《基本法》23條的落實會否削弱基本人權。

由於這問題涉及基本的個人權利,亦涉及港人的核心價值,觀察期愈長,港人會愈安心,若能在2017年香港普選行政長官  後才開展立法,面對的阻力將會更小,因為屆時港人可以自行選出行政長官,港人亦會相信,社會制衡政府濫權的力量將更全面,政府侵犯人權的機會將更小,港人對23條立法的抗拒應該會較小,立法所引起的震盪亦可減至最低。

為《基本法》23條立法,是香港的責任,但現時特區政府應做的,是全力應付經濟危機,若在經濟欠佳時強行立法,只會害了中國,害了香港,香港若因而經濟不振,社會不和諧,更害了一國兩制  ,對香港和內地都是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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