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隊高層謀變相加薪一成中低層轟肥上瘦下
當局正檢討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據悉警司協會就首長級警務人員,即總警司及以上職級包括警務處處長的薪酬,提出一系列建議;若建議獲接納,該等警隊高層變相可加薪超過一成,建議卻引起中低層員方不滿,認為是肥上瘦下。入境及消防人員也正醞釀行動,爭取薪酬權益。 記者:陳沛敏、雷子樂 警司協會主席黃志雄昨接受查詢時表示,早前該會確實向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紀常會),就首長級警務人員的薪酬架構提交十點建議,包括每年都獲增薪點;與其他部門相同職系看齊等。他強調並非直接要求加薪,但對於該等建議若落實,客觀效果上警隊高層是否變相加薪逾一成,他說:「呢個係籠統咗嘅講法。」有警隊中低層人員表明,他們增薪只加2至3%,高層的要求不合理。現時總警司級起薪點是月薪10.34萬,警務處長等於常任秘書長的20.2萬元。消防處職工發起簽名運動 另一方面,消防處職工總會昨召開第二次員工集思會後決定,本月內發起簽名運動,向公務員事務局遞信請願,要求正進行職系架構檢討的紀常會將縮減每周工時、檢討薪酬水平、承認消防工作有危險性的三項員方訴求,寫入檢討報告。工會強調,現階段不會發起遊行,但遞信當日「休班同事話想嚟睇吓,我哋阻止唔到。」
入境處工會部署抗議行動 工會副主席趙善聰表示,消防員每周工作54小時、時薪61.68元,在本港6個紀律部隊中,工時最長、時薪最低。工會曾向紀常會主席范鴻齡反映,應將消防員每周工時下調至48小時,並進行薪酬檢討,及在報告內列明消防工作有危險性,但遭拒絕。
工會決定本月內發起簽名活動,收集5,000員工簽名,再由工會理事遞信請願。趙善聰指遞信行動「唔會全程搭車」,除15名工會理事外,「如果有啲休班同事話想嚟睇吓,我哋阻止唔到,唔知會有幾多人」。現時每日約有2,000名消防當值,3,000人休班。消防員對上一次上街是1989年,就對上一份職系架構檢討《凌衛理報告書》結果表達不滿,當時有消防員參加絕食。
入境事務處四個工會也將於本周五召開緊急會議,商討對策。有員方代表稱,根據目前流傳的紀常會方案,入境處員佐級及主任級人員的入職和頂薪點都將較警隊及其他部隊的低,淪為「第三級紀律部隊」,因此正部署抗議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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