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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 發表於 2008-9-25 15:04

孤兒院變性奴集中營 揭港社工雲南獸行

[b]阿珊憶及兩年前她被李國華侮辱,泣不成聲。[/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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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職柴灣社署的社工李國華,五年來一直在香港籌款,到雲南山區辦孤兒院。詎料造福窮鄉的孤兒院,上週卻被揭發原來一直是性奴集中營。
記者上週到雲南,發現至少四名女童受李國華侵犯,最小的只有十二歲;她們供述,這位村民眼中的好心「香港乾爹爹」,三年來怎樣逼她們陪睡、共浴。

[b]多次被李國華侵犯的阿雲,十四歲已打扮老成,沒有半點童真。[/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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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仁愛兒童之家生日會李國華與院童合照,女童笑容背後是一段段被李淫辱烙印。前排左二是阿雲,左三是阿珊。[/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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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爹(院童都這樣叫李國華)坐在床上,沒有說話,突然推倒我落床,用身子壓下我,脫下我的褲子,我有大叫不好不好;同學剛回來,拍門叫乾爹開門,我大叫『救我』,但掙扎不了……給乾爹搞了。」阿雲(假名)憶述十二歲時第一次被李國華強暴。
屬於雲南哈尼族的阿雲,居於西雙版納孟力海縣山區,有一個姐姐及妹妹;十二歲時她父親坐監,母親離家出走,三名孤雛無人照顧,村長帶阿雲到「仁愛兒童之家」。「不用擔心,人人都讚這位香港來的叔叔很慈心,他會供你讀書,你有飽飯食有床睡。」村長安撫兩句就撇下阿雲。
仁愛兒童之家由四十六歲的香港人李國華創辦,專收父母雙亡或單親的貧窮山區兒童。據聞,李靠香港來的善款,多年來助學近九百名山區小童,在當地薄有名氣。阿雲說,仁愛兒童之家內有二十七名家境跟阿雲相同的小童,九成半是女童,當中尤以十一至十四歲最多。這班正值發育期的女童,統統睡在李二樓睡房的隔壁,十歲以下的另一間女童房,則在另一邊,一樓是男生睡房及管理員房間。
阿雲說,入院未幾已獲李國華厚愛,獲贈手機及一張銀行提款咭,可以提取五十至一百元零用錢,相反其他院童只能每日獲得兩元早餐費。「我收了手機及提款咭,乾爹提出想我跟他睡,給我零用錢買衣服,買什麼都可以。我沒有答應,他就借故搭膊頭或摸我的胸部、屁股,但很快就縮手。」
○六年某天放學後,阿雲說李帶她和另一院童到車站旁的賓館,李喺另一院童出外買東西,趁機在房內強姦阿雲。「之後我打電話給媽媽,不想住孤兒院;但媽媽沒理,堅持叫我住。」阿雲說,她不知怎樣告訴母親她被人強暴的事,她明白父親仍坐牢,母親靠採茶的微薄生計不能供她讀書,孤獨無助的小雲只能啞忍。之後兩年,她便成為李的性奴。

[b]捐款人岑丹鳳展示十多封院童揭露李國華荒淫行為的投訴信。[/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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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院童帶記者回到被查封的仁愛兒童之家。[/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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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李國華從前多次拉女童入房侵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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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陪睡共浴 網上露械[/b]
在港當社署社工的李國華,每年返兒童之家四次,每次停留兩個多星期。阿雲說李每次回來,都要她陪他睡,不分晝夜,只要李淫慾一起,他就豎起手指,再嘟起嘴唇,向阿雲做出這個暗號,示意她要乖乖入房,「除了跟乾爹在房內做,還有時要幫他洗澡,洗他的生殖器官。」阿雲說。
即使人不在雲南,李國華在港繼續遙距滋擾阿雲,「他每日打三次電話給我,早、午、晚各一次,說些下流話,說在香港老婆不陪他,很掛念我,很久沒有同我搞等等。」阿雲說李有時會上網向她展示生殖器,同房的女童阿志也看過:「是呀,那時都半夜三點,阿雲望喺電腦,電腦屏的乾爹,把他的東西拿出來給阿雲看!」
李後來變本加厲,甚至在其他女童面前,一樣赤條條跟阿雲發生關係。十六歲的院童阿珊說:「我們都不敢看,雙眼盯喺電視,只見乾爹和阿雲脫光了,在被子裡動來動去,阿雲不時發出叫聲,很可怕。」一副娃娃臉的小珊,每聽到李國華的名字,顫抖得哭起來。
父親早逝、母親離家出走的阿珊,十三歲時被送進仁愛兒童之家。她說,十四歲時,有次走入李國華房間用電腦時,突然被他壓喺,幸她及時掙脫。「那次,覺得好恐怖,不敢單獨與他相處,我在院裡拖喺其他院童一起。」
阿珊哭喺找姨媽求助,但一直在助學孤兒的「大好人」李國華,搏得村民信任,「無論我怎樣說,家人都不相信,說小孩子胡說。」阿珊終日提心吊膽:「六年級下學期接近考試的一晚,我在房間睡覺。突然李國華站在我床邊,伸手進入衣服內,摸我了。」

[b]被傳媒踢爆獸行後,李國華仍站出來向記者交代事件。(《蘋果日報》圖片)[/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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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要人扶 揀女不揀男[/b]
這個女童眼中的魔鬼,一回香港,便裝出天使模樣。憑過往二十年在香港紅十字會當義工的經驗,○三年成立第一個慈善團體「關懷孤兒協會」。「佢係基督徒,又係註冊社工,之前喺聾人協會工作十多年,經常去教會分享陽光故事,講到自己點樣嗱筆公積金出嚟去雲南幫失學兒童,又同香港及雲南紅十字會合作搞間孤兒院。當時雲南經歷過水災、地震,李國華講嘅嘢特別打動到人。」其中一名有份往雲南的義工爆料。
「但好奇怪,協會成立咗三個月,李就離開紅十字會,自己搞另一間孤兒院;當時大家都唔贊成,擔心太倉卒,但佢一意孤行,結果唔使一個月,就話新孤兒院搞好,叫『仁愛兒童之家』,地方政府批晒,仲有十六個小朋友送嚟。大家唯有妥協,一班義工跟佢去雲南探訪,點知就發現有問題。」
李國華因曾患小兒麻痺症,行動不便,他一去山區泥濘地方,香港義工便叫男院童扶他,「點知佢堅持唔俾人拖,原來佢要孤兒院女仔扶!女義工夜晚去女仔房,一開門就見到李國華喺裡面。」義工回港後立即向協會的其他董事及輝煌基金會匯報,並要求李解釋,「佢話只係誤會,更承諾以後唔會再去雲南。可惜,話口未完,唔夠三個月,佢又忍唔住自己去,約其中一兩個女仔喺出面見。」

○三年下半年,協會的董事陸續收到孤兒院許多女童及保母投訴,董事們在港報警,警方則稱事件發生在內地,香港無能為力。他們改向孟力海縣政府投訴,怎料縣政府非但不理,更宣布將仁愛兒童之家全權交給李國華另外創辦的施比受協會管理。
爆料義工不清楚李國華跟縣政府有何關係,只知地方政府好歡迎李,「孤兒院開幕時一班地方官員嚟典禮,又分配孤兒俾佢,唔講唔知原來間孤兒院係無牌;到後來出事喇,省政府落命令調查,地方政府都一於少理,繼續俾佢金錢支持,及容許佢自出自入。」
另一方面,李國華在港籌款方法愈來愈離譜。他為組織登記成非牟利慈善團體和豁免繳稅的慈善團體,然後透過報章及網上向公眾募捐,救助院內病童,像患有急性白血病的十一歲女孩二嘎,記者到雲南調查,發現二嘎今年五月二十日已去世,但協會網站至今還呼籲各界「救救二嘎」!記者向社署查問怎樣監管李國華的募捐行為,發言人表示,本港的慈善團體除非在公眾地方籌款,才須向社署申請,若在網上籌款則毋須申請,而慈善團體的財務運作亦不受社署監管。

[b]管家小楊向記者爆料時,冷不防收到李國華來電,要她封嘴。[/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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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東窗事發 叫人封嘴[/b]
紙包不住火,今年八月李國華終東窗事發。其中一個香港捐助者岑丹鳳說:「見佢喺自己網誌介紹點樣跛跛吓都喺山區跑來跑去幫細路,以為信得過,點知佢利用班細路無書讀、無家人關心嘅弱點滿足佢私慾,影衰我哋香港人。」
岑八月探訪院舍時,向院童派紙筆,叫他們寫下生活、讀書情況,收回來的簡錄開始透露李的淫行。岑得到兒童之家的管家幫忙,悄悄約了十多名院童到酒店,逐個細問李的淫行,然後逕自找傳媒,透過電視、報章報導;事件抖出來激起民憤,這次地方政府也保不住李,即時查封院舍,李卻聞風先遁,逃回香港。
記者在港找到李國華,他已向社署請假,天天躲在家不出來。記者問他二嘎募捐一事,他答,「個網係搵人設計,我唔識整,控制唔到,但二嘎死咗之後已經無人捐錢!」問到性侵犯的事,他反駁,「裡面咁多個,唔係個個投訴我?而家把口喺佢哋度,由得佢哋講囉!我無可奉告。」會否回雲南解釋事件?「我同唔到佢哋聯絡,你估打個電話咁易咩?」
不過,這邊廂說「打電話不易」,另邊廂李悄悄漏夜致電雲南的院舍管家小楊,要她封口,他大抵不知,小楊當時正向本刊記者爆料,李國華的來電給記者聽得一清二楚。「公安找你問話你說什麼都不知道,小孩說的話沒有人相信,只有你講的才算數。」李國華說。

[b]捐款要小心[/b]
律師鄧達明指,任何團體只要交出年度計劃書,說明公益活動沒牟利成分,便可根據稅務條例向稅局申請「豁免繳稅」,但稅局無規定要會計師核數,實際收入與開支無法受監察。若募捐活動不在公眾場合,社署亦不會監管。捐款者雖可向機構要求審閱年報,但監督效用不大,所以最好捐給有信譽的大慈善機構,較有保障。(http://www.GetJetso.com - 著數網提供最新著數優惠情報,股市討論,潮流時尚美容討論拍賣及易物服務)

xxxyyyzzz 發表於 2008-9-25 15:14

[size=10]禽獸[/size]

[[i] 本帖最後由 xxxyyyzzz 於 2008-9-25 15:16 編輯 [/i]]

可大可小 發表於 2008-9-25 18:11

:smilies58::smilies58::smilies58::smilies58::smilies58:
[size=7][color=Red]禽獸都不如[/color][/size]

young 發表於 2008-9-26 09:17

涉境外淫女童 社工被捕
受害人雲南舉報 港警採行動


[b]港島重案組探員昨到李國華柴灣小西灣住所,正式將他拘捕帶署調查。周志鴻攝[/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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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雲南惹出「誘姦」受助女童風波的香港「施比受協會」主席李國華,昨天被警方以涉嫌非禮罪名拘捕,稍後獲准保釋。這宗在內地引起極大迴響的孤兒院性醜聞,終因受害人在當地挺身舉報後而有突破性進展,本港警方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中「在香港以外地方對兒童犯的性罪行」條文,採取拘捕行動。記者:周志鴻


消息稱,本港警方現正與內地公安聯絡,希望獲取該案的相關證據,同時亦會調查有人是否利用網上募捐進行詐騙。
今年46歲的李國華是社署註冊社工,創辦慈善團體施比受協會。五年前,他在雲南[img]http://appledaily.atnext.com/new_hkfont/16px/black/FBC4.gif[/img]海縣開辦一所仁愛兒童之家,同時在港進行籌款,為雲南山區兒童助養助學,據稱先後資助過近900名貧困兒童。至於他開辦的兒童之家,則收容了7名男童和20名女童。李的舉動在當地贏得慈善家美譽,兒童之家內的孤兒更稱他為「香港[img]http://appledaily.atnext.com/new_hkfont/16px/black/FB49.gif[/img]爹爹」。

[b]李國華(右一)創辦的「施比受協會」為內地山區兒童助養助學。互聯網[/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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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疑犯獲准保釋候查[/b]
今年7月,一名姓岑的本港女義工攜帶一批院童寫的投訴信,向當地婦聯舉報,指兒童之家內至少有6名女童多年來被性侵犯。事件經內地傳媒報道後越鬧越大,公安、民政及[img]http://appledaily.atnext.com/new_hkfont/16px/black/FCFE.gif[/img]育部門介入調查,並查封這間兒童之家。
日前,其中一名被指遭人性侵犯的女童,終肯挺身舉證接受公安調查,而兒童之家的第一任管理員,亦大爆院內的性醜聞。上月,姓岑女義工再向本港警方報案。
被捲入性醜聞事件的李國華較早前已返港,並向傳媒澄清及否認所有指控。但昨天上午10時許,港島總警區重案組探員以涉嫌非禮罪名,在柴灣小西灣一單位將他拘捕。
自幼患小兒麻痹症的李國華,被探員押走時頭戴[img]http://appledaily.atnext.com/new_hkfont/16px/black/FBF3.gif[/img]口罩和鴨舌帽,握[img]http://appledaily.atnext.com/new_hkfont/16px/black/FBF3.gif[/img]柺杖,據悉,他否認指控稍後召來律師協助,昨下午,他獲准保釋候查,數星期後再向警方報到。

[b]警聯絡內地取證據[/b]
據悉,警方今次是引用《刑事罪行條例》200章中的「在香港以外地方對兒童犯的性罪行」條文,拘捕李國華。警方已透過中港聯絡官與雲南省公安部門聯絡,希望獲取該案的相關證據。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指,李國華現時在社署擔任社會工作助理,本身亦是註冊社工。發言人強調,署方高度關注事件,現仍跟進了解中,其實上周四(18日)署方接獲傳媒查詢後,已即時接觸李國華了解事件始末,其間李國華提出申請放假,署方於翌日批准其申請,但發言人拒絕透露他放假期限,只稱昨日他仍在休假中。
記者曾於前晚及昨天前往李國華位於小西灣富欣花園的住所,但李妻拒絕接受訪問。

[b]蘋果資訊:倘內地審訊可判死刑[/b]
警方這次引用《刑事罪行條例》下「某些在香港以外地方對兒童犯的性罪行」條文,拘捕一名涉嫌在內地干犯性罪行港人,本港律師梁永鏗指情況罕見,因為條例涉及境外法律效力,警方過去較少引用;而據有關法例,若最終疑人罪名成立,最高刑罰為罰款3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內地律師則指,若疑人在內地接受審訊,可能面臨死刑處決。
梁永鏗律師解釋,根據該法例,任何香港人在境外,涉嫌對未滿16歲以下未成年人士作出性侵犯屬嚴重罪行,不過中港兩地法制不同,中港亦無正式引渡協議,香港法庭不能跨境傳召證人來港,但有可能邀請證人來港出席聆訊,內地亦不能將疑犯引渡回內地受審。
中國執業律師吳志強則指,在內地涉及強姦未滿14歲幼女屬嚴重罪行,若罪成刑期可達10年有期徒刑。他補充,若疑犯涉及干犯強姦兩名未滿14歲幼女或以上,內地法院量刑由10年有期徒刑起,若案情嚴重刑罰會增至無期徒刑,最重的刑罰會是判處死刑。

heung_jason 發表於 2008-9-26 09:54

人黎,拉佢去做公公:smilies34:

pud 發表於 2008-9-26 14:52

"內地法院量刑由10年有期徒刑起,若案情嚴重刑罰會增至無期徒刑,最重的刑罰會是判處死刑"
呢啲人扺死呀
你睇下佢講咩:smilies34:
[url]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918/4/8adb.html[/url]
仲誤導啲市民叫人捐錢比佢
[url]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80918/4/8adc.html[/url]

[[i] 本帖最後由 pud 於 2008-9-26 14:56 編輯 [/i]]

kitts 發表於 2008-9-29 13:07

真是個畜生,要坐牢惩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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