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機會平等是我們社會的核心價值
還有三天,就是立法會投票日。作為一個市民,你可以選擇去投票,也可以選擇不投票去逍遙度假。這是你的自由。或許你可以花幾分鐘去想想要投票給誰,或者動員親友投票給誰。這也是你的自由。不錯,我們有行使自己政治權利或不行使這權利的自由。儘管這政治權利有點跛腳。但自由,是我們最感珍貴的東西。不自由,毋寧死。回歸前後,媒體在街道訪問市民,問他們最珍惜香港的是甚麼,大多數人都回答是「自由」。相信現在仍是這樣。03年23條立法,之所以有這麼多市民上街,也是因為擔心惡法有可能使我們的自由褪色。
自由有沒有限制呢?自由的限制是你不能以妨礙別人自由的行為去實現自己的自由。為此,對自由的實施就需要有法律的規範。九七回歸前有著名報人把他關於香港的評論彙集成書,封面上寫:自由+法治=繁榮+穩定。繁榮、穩定是中共對香港回歸的基本要求,這位報人提出以上公式,想要表達的觀念是:你要香港保持繁榮、穩定嗎?那就一定要延續香港的自由與法治。
自由與法治,給社會提供的核心價值,就是機會的平等。社會主義追求分配的平等。但因為人有智愚之分,能力大小之別,硬要分配平等,等於扼殺了人的自由發展,實際上是造成不平等。正如二十世紀偉大的思想家卡爾.波柏(Karl Popper ,1902-1994)所說:「自由比平等重要。為了實現平等,很可能會危害自由。如果沒有自由,在不自由的人群中,也不會有平等。」事實上,社會主義在許多國家的平等實踐,因人民沒有自由,所以最後發展成如《動物農莊》作者奧威爾所說:「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他的意思是,在分配平等的社會,因為人民沒有自由,於是有些人就以「平等」的名義享有種種特權,使他們顯得比其他人更「平等」。
因此,只有自由和法治所造就的機會平等,才是真正的平等。在機會平等的社會,人人可以在法律規管之下各顯神通。在過去幾十年,機會平等給香港帶來了許多人的成功故事。事實上香港本身也是一個成功的故事。
然而,回歸以來,香港核心價值的機會平等,漸漸褪色了。最近幾年,機會不平等的現象越來越顯著。政府施政向某些(不是所有)商界傾斜,政治利益的分配越來越親疏有別,許多公務員在職時就為自己退休後預謀後路而政府的審查機構則眼開眼閉,而在機會不均、處事不公的管治下,許多擔任公職的人都無心問責卻有心卸責,於是連番出現了如外傭稅、如刺桐樹等一系列失誤與推托。
在其位而不謀其事的,不僅是政府官員,而且還有相當部份立法會議員,他們應對政府發揮監察功能,但卻交了白卷,所有建制派議員在過去四年,對所有政府動議法案,都100%支持,無一事反對甚至無一言質疑。
種種令香港向下沉淪的變化,都出於一個原因,就是作為整個社會體制的基礎──選舉制度,竟然是機會不均。有的人可以有兩票,大多數人只有一票;許多有抱負、想要從政的人士經千辛萬苦也無法循直選進入議會,而有的人卻可以連續多屆不費吹灰之力自動當選。直選議員和自動當選的功能組別議員,進入議會的努力大不同,但他們在議會的權力卻一樣,甚至政府的政治利益還會向自動當選的議員傾斜。
行文至此,相信聰明的讀者們也同筆者一樣,知道我們社會的問題在那,危機在那,以及出路在那了。
我們的核心價值是創造一個機會平等的社會,它的基礎是自由與法治。但自由與法治不是可以永久維持的。正如美國開國元勳傑佛遜總統所說,「自由的代價是永的警覺。」不是一個人或少數人的警覺,而是社會上盡可能多的群體的警覺。若有警覺就要付諸行動,最基本是行使公民的政治權利,星期天投下我們手中的一票。這不是可有可無的一票,而是必須的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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