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與少主發生關係候判
(明報)05月05日星期一11:25PM45歲失婚印尼女傭承認與案發時只有13歲的男童發生5次性關係,法官押後至5月19日宣判,女傭還押。
女傭被指於去年8月至今日1月5次與當時只有13歲男童發生性關係,她被控與未成成人士發生猥褻行為罪名。法官表示,這是一宗很困難的案件,現時要等候受害人的心理報告。
由於男童把事件告之牧師,案件才為揭發。辯方表示,13歲男少主很喜歡上色情網站,是主動與已離婚又寂寞的印傭性交。 :smilies38: 咁即係點呀
邊個挑逗邊個先啱? 相信兩個係度扯貓尾架啦....
星島就係咁寫:
四十五歲失婚印傭承認去年間五度與十三歲十個月男少主性交。法官陳慶偉表示這是一件難以量刑的案件,將本案押後至本月十九日,待索閱事主影響報告後判刑。少主母親更為被告撰寫求情信。印傭先與性好奇少主瀏覽色情網站,半年間印傭多次主動引誘與男少主性交,少主後感困擾,主動向基督教團契組長求助,並將事件和盤托出,少主母親知悉後報警求助。
回復 joan_minako 3# 的帖子
按照你我專業判斷, 係邊個有法律責任呢?回復 heung_jason 4# 的帖子
雖然未溫晒....雖然睇落就好似雙方都consent左這5次事件
但始終男孩子未成年是事實
所以, 印傭肯定有事....除非印傭可以prove到佢唔知少主係15或以下..... 但... 其實真係無咩可能lor....
回復 joan_minako 5# 的帖子
原來係咁, 真係冇咩可能話唔知啦.我提議你幫我地做個jetso法庭.:smilies56:
回復 heung_jason 6# 的帖子
哈, 叫瘋兄開啦但.... 我好bias架wor~~~
回復 joan_minako 7# 的帖子
我地會聲明呢個係個人意見節目黎架啦.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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