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萬呎交通用地荒廢
【本報訊】一份由地政總署公佈的名單,涉及152個97年後落成並提供公眾設施或休憩用地的私人物業,發展商提供這類設施不會獲批額外樓面面積,但設施規劃「冇王管」,發展商在項目獲批後便「過橋抽板」,令設施荒廢。發展商涉「過橋抽板」
青衣灝景灣,是長實、新鴻基與華潤合作的項目,地契列明要提供一個公共交通總站,翻查屋苑核准圖則,公交站面積逾6.1萬平方呎,入伙10年來一直荒廢,只停泊屋苑接載住客的專車。
新鴻基與太古合作的將軍澳維景灣畔,地契也列明要提供公交站,面積達2.6萬平方呎,同樣丟空荒廢。
發展商提供這類公眾設施,足以令項目被政府或城規會審批時更易「過關」。這些設施落成後,日後維修保養責任多數落在小業主身上。
公眾設施荒廢令市民無法享用,究其原因,是政府或城規會沒有監管發展商如何規劃位於私人範圍的公眾設施,一旦公交站設計在屋苑住客專用範圍,多因遭住客強烈反對而停用。
灝景灣由長實旗下港基負責物業管理,未有回覆查詢。負責維景灣畔物業管理的新鴻基與太古聯營公司稱,一直承擔公交站開支。地政總署表示,會參照運輸署的意見,跟進地契條款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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