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事主掩飾真相 涉毆姦夫高級督察脫罪
【本報訊】隸屬旺角反黑組兼任警隊談判專家的高級督察,不忿其任職空姐的妻子紅杏出牆,找姦夫到公園「談判」,姦夫指稱遭高級督察箍頸致失去知覺,對方更揚言「殺死你」,恐嚇他離開其妻。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裁判官錢禮認為事主供詞不盡不實,試圖掩飾與被告妻子的親密關係,裁定高級督察刑事恐嚇及普通襲擊罪不成立,兼得堂費。 記者:蔡曉楓裁判官裁決時指,事主試圖掩飾與被告妻子的親密關係,供詞不盡不實,加上醫生指事主表示遭人搶劫受傷,認為其傷勢與他聲稱受襲的位置不相符。而被告是一名出色警務人員,身兼談判專家,擁有耐性及自控能力,基於證供不穩妥,裁定被告兩項罪名不成立。
遭箍頸失去知覺
被告劉承聰(38歲),任職高級督察,現被停職,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15日,在中環堅道花園襲擊及恐嚇洪禎隆。
在速遞公司DHL 任職、在日本工作的馬來西亞籍事主洪禎隆(28歲),昨以英語作供稱,與被告的33歲姓高妻子於03年經胞姊介紹成為普通朋友,去年5月高向他訴說身心均遭被告虐待,兩人關係轉趨密切。
至案發日凌晨一時許,他從日本回港,在位於堅道的胞姊家取得高的鎖匙,到高位於花園道的寓所,但無人在家,他於是離開,在停車場遇上被告,被告提議與他到附近公園「傾」,被告激動地指摘他是夫妻關係破裂的導火線,將他推倒地上,揚言「我會殺你,如果你繼續騷擾我老婆」,兩人在地上糾纏,被告雙手箍他頸項,他失去知覺,被告拍醒他後重複「會殺死你」,最後兩人離開公園,事主回家後嘔吐,至早上才報警。
終承認有性關係
在資深大律師麥高義盤問下,事主才承認與被告妻子有性關係,初時還否認曾要求高與被告離婚,直至辯方呈上兩人的MSN 對話紀錄,當中顯示事主暱稱高為「老婆」,多次要求高與被告離婚,聲言十分妒忌被告,並向高求婚,但高不肯離開被告,指若然被告犯錯才會離開他,辯方指事主為奪取芳心,於是誣衊被告。
案件編號:ESCC5565/07
蘋果日報
200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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