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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yyy 發表於 2008-4-10 09:37

港商遭髮妻海南告重婚

港漢被香港髮妻控告重婚,案件將於海南法院開審。現年五十二歲的港漢於二十九年前在福建與現為港人的妻子結婚後,被指於十四年前又以假內地身份證在海南結婚,涉嫌犯下重婚及偽造身份證罪行。港漢享了齊人之福十多年後提出離婚,港妻不忿之下怒告丈夫。現年四十九歲的吳新菊於福建出生,於七九年在福建南安與原籍海南三亞、當時剛移居香港一年的港漢黃×躍結婚,吳於八五年移居香港,及後生下兩女一男。偷偷轉移財產
吳說,初時一家五口均十分幸福,丈夫更與她於九十年代初在深圳開設手袋廠,二人一起努力下生意蒸蒸日上,近年更開設東莞分廠及改做首飾盒,擁有員工二千人,估計每年有數百萬元人民幣收入,但近年該幸福家庭卻面臨破裂。吳昨日稱,丈夫於○四年開始經常不回家,她已懷疑丈夫包二奶,直至去年,丈夫更向她提出離婚,並提出贈她兩層本港物業、一個寫字樓物業及一百萬港元現金作為補償,惟吳認為丈夫的財富很多是因她協助得來,因此對補償不滿拒絕簽字離婚,同時找律師調查丈夫與二奶,終發現丈夫已於九四年懷疑利用假內地身份證在海南三亞結婚,現時並已有一名十四歲的孩子,吳指丈夫涉及重婚、偽造及使用假身份證的罪行,去年六月在海南三亞城郊人民法院起訴丈夫,案件將於本月十四日開審。吳又稱,丈夫獲悉她起訴後偷偷轉移部分財產予其他親屬,包括位於深圳寶安區西鄉的工廠。更令她意想不到的是,海南三亞籍二奶姓余,但名字卻與她一樣叫新菊,巧合得出奇。鑑定結婚證書
吳於去年十一月,已經向海南海口市公安局物證鑑定所查證丈夫與二奶九四年的結婚申請書,證實該申請書上的男方簽名是黃本人的筆 ;吳也向深圳寶安區西鄉人民醫院拿到丈夫與二奶一起簽下的男嬰出生證書,證書上登記的父親姓名正是其丈夫。記者致電予身在香港的黃×躍,他強調自己沒有重婚,並稱付三套物業及一百萬港元現金作為離婚補償不是事實,但拒絕透露補償方案,又稱是否轉移資產問題不用向記者解釋,強調目前已進入司法程序,不能說太多。深圳一名律師表示,若被告重婚罪成,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兩岸組記者深圳報道10/04/2008東方日報(http://www.GetJetso.com - 著數網提供最新著數優惠情報,股市討論,潮流時尚美容討論拍賣及易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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