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打死人重囚12年
青年打死人重囚12年死者母親捧遺照聽判刑
【本報訊】運輸工人因不滿友人的私家車被兩名過馬路醉漢刮花,以粗口展開罵戰,繼而下車動武,毆至二人倒地,再用腳狂踢他們的頭部,兩醉漢結果一死一傷。工人昨於高等法院承認傷人及誤殺罪名,重囚12年。死者的母親捧亡兒的遺照聽判刑,希望還兒子一個公道。記者:黃幗慧
被告簡文威(26歲)有數次案底,包括在公眾地方打鬥、藏毒,曾犯刑事毀壞被判守行為。辯方大律師為他求情時指,被告在案發時因不滿私家車被刮花,一時失控下襲擊兩事主,事前沒有預謀。
傷者生日前夕死亡
法官麥明康判刑時斥被告明目張膽地在公眾地方襲擊兩事主,打至二人倒地仍不罷休,繼續用腳踢二人頭顱,令他們無反抗能力,手法兇殘。雖然兩事主刮花私家車,但被告所用的武力卻不成正比。
死者官嘉樂的母親帶兒子遺照到法庭,將照片向犯人欄內的被告,希望兒子一起聽審,給他一個公道。她仍難掩哀痛,「同佢無仇無怨,實在太殘忍啦!」她起初表示刑期可接受,但談得激動時卻說「宜得佢(被告)死!」
案發於06年11月10日,任職機場包裝工人的死者官嘉樂(29歲)和傷者盧普恩(23歲)在凌晨放工後到油麻地飲酒消遣,至早上7時半離開時已酩酊大醉。二人欲截的士回家,橫過白加士街時,一輛私家車突然駛近,二人以粗口責罵車上的人。被告下車以粗口互罵,並揮拳打官的頭,令他跌倒地上,盧欲推開被告,亦遭被告推倒在地,被告狂踢兩人頭部。有印傭和一名小學生目擊事件,聽到車上女司機叫被告停手,但被告不理。
盧送院後證實鼻有骨折,官則枕骨及下顎骨骨折,頭部重傷引致併發症,延至去年6月22日,生日前夕死亡。
案件編號:HCCC272/07
蘋果日報
2008-04-10
[url]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ple/art_main.cfm?iss_id=20080410&sec_id=4104&subsec_id=12740&art_id=10970747[/url] Both are victims.
One get killed & one get jailed.
:smilies55: 監生打死人就12年
監生打死貓貓就 冇事~~
點解 咁既.....:smilies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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