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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anyfun 發表於 2008-1-17 11:31

45歲印傭涉狎14歲男少主

中年印傭涉嫌於去年8月,兩度在僱主家中非禮其14歲男少主,被控兩項非禮罪名,昨被解往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本周末再提訊,以待取得律政司法律指示,其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45歲被告Suwartin ,報稱任家庭傭工。被告蓄短直髮,身形嬌小,昨身穿粉紅色外套及牛仔褲應訊,暫時毋須對控罪答辯。控罪指她於去年8月的某兩天,在香港灣仔一大廈單位內非禮一名14歲男童。



指控嚴重 保釋被拒
主任裁判官鄧立泰昨提醒傳媒不可披露事主的身份,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待取得進一步法律指示。
辯方昨替被告申請保釋,指被告的代理人可向她提供固定住所,並照顧其食宿,代理人並願意擔任被告的人事擔保人,交出人事及現金各3,000元保釋金。裁判官指由於指控嚴重,而且被告在港任職家庭傭工外,與香港並無任何連繫,因此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將她還押監房看管。
據了解,事主家人在本周日陪同事主到灣仔警署報案,警方翌日將被告拘捕,案件現由港島總區重案組負責跟進。根據《猥褻侵犯罪》,無論非禮男性或女性,犯罪性質及刑罰相同,任何人猥褻侵犯另一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10年。
案件編號:ESCC240/08(http://www.GetJetso.com - 著數網提供最新著數優惠情報,股市討論,潮流時尚美容討論拍賣及易物服務)

heung_jason 發表於 2008-1-17 13:02

佢年幾都唔細架啦, 重有咁既慾望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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