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電台禁制令今聆訊
(星島)01月10日星期四05:30AM政府昨日得悉民間電台要在《電訊條例》違憲上訴的「真空期」繼續廣播,於傍晚匆匆向高等法院申請緊急禁制令,要求禁制六名被告於在裁決暫緩期間再作廣播,高院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決定將禁制令申請押後,至今早聽取裁判官日前的判決錄音聲帶後再審理。立法會 議員梁國雄 等被告,昨直指政府濫用司法程序,令他們承受多一重法律風險,非常醜陋。
裁判官日前就民間電台一案裁定《電訊條例》違憲,但暫緩裁決一個月等候政府上訴;律政司 昨再向高院申請頒布緊急禁制令,禁止民間電台再度廣播,高院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表示要釐清頒發禁制令的後果,並要聽取裁判官日前的判決錄音聲帶,故押後今日下午再聆訊。
嚴重情況會危及人命
政府指裁判官暫緩判決下,《電訊條例》仍然有效,但被告曾健成(阿牛)等人昨不諱言在今晚會再開台,是公然挑戰法例,加上擔心其他人會「有樣學樣」,在無牌下作無電波廣播,最終影響持牌者,嚴重情況更可能危及人命。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舉例說:「假如人人都用無電波廣播,最後干擾了救護車的通訊,分分鐘可以引起傷亡。」又指執法機構雖然按《電訊條例》多次採取行動,仍未能阻止民間電台繼續廣播,故希望法庭頒布禁制令。
政府又指,昨午立法會議員劉慧卿 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馬時亨 公然表示,民間電台周四會再開台,證明除六被告外,也有其他人因本案而繼續挑戰法紀,因此現有的法例仍然不足,政府不能日日拉人解決,只可以加重力度,包括申請禁制令。
不過,被告之一的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在庭上直指政府的推測純屬假設性及學術性,根本無證據顯示開咪會引人效法,一切只是危言聳聽。被告曾健成指民間電台自○五年開台,至今未有引起無牌廣播潮,也從未干擾其他無電廣播,政府的擔心只是遐想。
另一被告楊匡的代表大律師潘熙則提出新論點,指終審法院 前年七月就截取通訊行政指令的司法覆核上訴案中,已指明在違憲裁決暫緩期間,政府進行秘密監察和竊聽要負上法律責任;同樣,裁判官前日指法例違憲,假如他日高級法院最終裁定條例違憲,則政府須要承擔期間檢控各人的法律責任,如被民事追討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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