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台發牌制違憲
裁判官游德康昨早於東區裁判法院宣讀裁決時,指《電訊條例》中未有清楚列明市民申請架設電台的所需條件,亦沒有提及審核準則及上訴機制等細節,一旦市民申請失敗,也明顯不會獲當局解釋原因。指特首有機會操控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昨臨危受命,代表控方出庭陳詞。
游德康又指,本港的電台發牌制度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成員作出最終決定,惟負責向特首作出建議的廣播事務管理局,當中成員正正是由特首親自任命,令特首有機會作出操控,明顯缺乏獨立機構的監管,特首的權力亦如無人限制。
基於有關發牌機制限制言論自由,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裁定撤銷海昇科技有限公司、曾健成、陳妙德、潘達強、楊匡及梁國雄的無牌使用電訊設備等14項罪名。
主控官R.G.Turnbull 聞判後立即申請將案押後至下午,控方派遣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出庭陳詞,力指根據《裁判官條例》及有關案例,法庭應就違憲與否一事,轉交更高級的法院審理,而非撤銷控罪,將聆訊終止。他又要求法庭暫緩執行裁判違憲的決定,否則民航及紀律部隊使用的頻道將大受影響,危及公眾安全。游德康考慮後接納控方建議,擱置撤控的決定,暫緩執行有關裁決,並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1日再訊,等候控方準備上訴文件。
眾被告昨日的心情,可謂一時升上天堂,一時又跌落地獄。中午時眾人還於庭外示威,高呼「奸有奸輸、判決有理」,更即時宣佈重開電台。惟到下午,眾人對於控方言論深感不滿,「阿牛」曾健成一度於庭上要求薛偉成「收聲」,梁國雄更懇求裁判官「唔好中主控官 計」。
阿牛堅持重開電台
民間電台發起人曾健成批評,政府昨日不服上訴和要求暫緩執行裁決是「輸打贏要」,認為政府是以人治凌駕法治,「黃仁龍(律政司司長)今次明顯係想追殺民間電台,追殺華叔。」他堅持鐵定於周四晚在旺角行人專用區繼續廣播。
被控參與民間電台非法廣播的支聯會主席司徒華表示,法院的判決反映本港司法仍然保持獨立和公平,「目前 《電訊條例》有好多唔合理、唔完善 地方。」對於政府要求法庭暫緩執行裁決,司徒華認為政府提出上訴的理由並不充份。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將於本月23日立法會上動議就港府從速檢討現行《電訊條例》,開放及維護人民大氣電波廣播權益作辯論。
判詞重點
1〉《電訊條例》中未有清楚列明市民申請架設電台所需條件,亦沒有提及審核準則及上訴機制,條例有欠清晰
2〉電台發牌制度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成員作最終決定,惟負責向特首作出建議的廣播事務管理局,成員是由特首任命,明顯缺乏獨立機構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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